远洋资本1.7亿港元重组盛洋投资 买卖协议已落实

观点地产网讯:11月19日,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Estate Spr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置泉国际有限公司,作为收购方)联合发布公告表示,买卖协议已于公告发布日落实。

此外,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为及代表置泉国际有限公司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收购建议,以收购盛洋投资全部已发行股份,同时注销盛洋投资全部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根据买卖协议,收购方已购买待售股份(相当于该联合公告日期及完成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4.45%),总代价为港币1.7亿元(相当于每股待售股份港币1.1元)。

紧接完成前,卖方及收购方各自分别持有3.13亿股及9027.8万股股份(分别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9.45%及约14.29%),另卖方持有7.54亿股可换股优先股(相当于全部已发行可换股优先股)。

紧随完成后及于联合公告日期,卖方、收购方以及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分别持有1.58亿股、2.45亿股及4.03亿股股份(分别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数25%、约38.74%及约63.78%),另卖方持有7.54亿股可换股优先股(相当于全部已发行可换股优先股)。

于完成后,收购方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提出股份收购建议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3.5提出购股权收购建议。新百利将会按照根据收购守则而将予刊发的综合文件所载条款为及代表收购方提出收购建议。

此前于11月16日,盛洋投资公告称,于11月14日,收购方置泉国际(作为买方,瑞喜创投有限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瑞喜创投由远洋集团间接拥有49%权益)与盛美管理有限公司(卖方,远洋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上述买卖协议。

盛洋投资方面称,收购方有意与公司及GRRealty进行深入合作,以更直接及有效的方式开拓美国市场的商机,并运用公司及GRRealty于中国境外的资源及专业知识,包括资产及基金管理经验、行业资源及已建立的网络,以推动商业协同效应,提升集团及远洋资本的整体营运效率。

完成后,收购方尚未决定董事局的未来组成,并正物色任何合适人选担任董事局成员。收购方可能于收购建议截止后,通过提名新董事而更改董事局的组成,以促进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管理。

(责任编辑:徐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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