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 用于偿还到期和回售公司债券

中国网地产讯  4月20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发行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告显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间可回拨选择权。

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20%-7.20%,期限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50%-7.50%,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为一创投行,联席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信证券。起息日为2020年4月24日。

据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和回售公司债券,具体拟偿还债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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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本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不用于购置土地。

(责任编辑:崔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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