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印发加装电梯奖补管理规定 鼓励用于后期维修保养

近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印发《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资金使用。

根据规定,在本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依据《宜府办函〔2019〕35号》新增或此前依据《宜府办发〔2016〕54号》已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其财政奖补资金的奖补标准、奖补程序、管理要求等均按本规定执行。财政奖补资金专款专用,鼓励用于电梯后期维修保养费用。

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财政奖补资金遵循事后申请、一次性拨付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财政部门按照每部10万元的标准实施奖补。

来源: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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