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11月1日零时供热

2020-2021年度供暖期日益临近。10月16日,记者从我市召开2019-2020年度供热工作会议获悉,我市各供热单位将于10月25日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确保11月1日零时达标供热。同时,我市将于10月25日前公布供热监督投诉电话、各供热经营单位值班投诉电话。

组织排查问题隐患做好供热各项准备工作

据悉,我市各区县、各部门在前期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将再次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并督促辖区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再检查、再整改。特别是对上个采暖期易发生低温、故障的区域和供热站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市热力总公司、范坪热网有限公司、西热经营有限公司及三大热电厂,将加强沟通衔接,做好供热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提供供热服务。

10月25日前开展热网冷循环和点火试运行

我市各区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快老旧小区的供暖维修改造工作,并尽早开展打压测试,确保10月20日前全部具备安全供暖条件。各供热单位将提前调试供热管网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落实供热能源储备,做好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0月25日前开展热网冷循环和点火试运行等工作,确保11月1日按时达标供热。

达标供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群众投诉

我市各供热企业将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企业发展壮大的“生命线”,公开供热企业负责人姓名、服务监督电话,保证群众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据介绍,我市将于10月25日前公布市、区县供热监督投诉电话、各供热经营单位值班投诉电话,保证供热服务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群众投诉,不得随意更改已公布的投诉电话,在民情通热线设立供热专席,认真解答供热政策咨询,集中受理供热投诉问题。

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将通过开展供热“零点督查”、“访民问暖”、“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各供热单位按时点火供热;市供热服务中心将组织各区县供热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供热质量不达标问题,对供热质量差、用户投拆多的供热经营单位进行约谈、曝光等,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及时移交市建设稽查执法支队依法查处。

做好人员物资储备,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各单位将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严格执行负责人带班值守制度,做到内部无缝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运行期全程检查、班次安全巡查,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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