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收紧公积金贷:首套贷款未还清,不得申请第二套!
4月15日,佛山公积金中心发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其中,文件明确提出:佛山公积金首套贷款未还清不能申请二套。
通知全文如下:
佛房金管〔2020〕50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06年2月28日制定并实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06〕3号,以下简称《贷款办法》)。
多年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实际逐步调整《贷款办法》。现根据国家规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对《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19〕509号)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贷款办法》第十六条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贷款;首次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不得向已有两次贷款使用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
现将调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予以公布,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原《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19〕509号)同时废止。
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根据国家住建部“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还的,必须还清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才能获准贷款”的内容,修改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法。
二、主要内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19〕509号)第十六条条调整为:“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贷款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不得向已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
三、实施时间
调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以有效贷款申请提交至中心的时间为准),有效期为5年。
四、废止文件
废止原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19〕509号)。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5日
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相关知识
佛山收紧公积金贷:首套贷款未还清,不得申请第二套!
佛山调整公积金政策:首套贷款未还清,不得申请第二套!
佛山公积金新政收紧:首套住房贷款未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
佛山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首次贷款未还清不得再次申请
广东佛山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贷款未还清前不得再申请
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首次贷款未还清前不得再申请
佛山公积金新政:首套房贷款未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
佛山公积金新政收紧:首套房贷款未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
7月1日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
房贷还清了,再买房算首套还是二套?
推荐资讯
- 1穷人装修3万硬装怎么样,硬装 85307
- 2婆婆对儿媳说的暖心话 婆婆喜 78393
- 3女生戴14号戒指算粗吗 正常 78344
- 400后法定结婚年龄 结婚登记 64511
- 5燃气灶怎么选?跟随方太高效直 54010
- 6男生戴戒指的含义图解 女生戒 33291
- 7杨燕军 | 医院建筑的顶层设 22856
- 8克洛斯威墙面定制,约您共度— 20452
- 9宜家遭遇线下门店业绩下滑困境 20239
- 10广州楼市:公积金贷款常见的误 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