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

基地考核优秀年奖励50万元

8月31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我省将加强全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培养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提高全省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服务水平。

专业化技术转移人员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据悉,去年以来,我省部分市组织举办各类技术转移培训班13场,累计培训1700余人次。但由于没有固定举办机构、缺乏专业教师、缺乏统一教材,也出现了课程设置差异大、教学标准不一等问题,影响了培训质量和效果。截至2020年7月6日,全省共有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2家,分别是山东省技术市场协会、青岛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申请、认定和管理工作由省科技厅负责。基地认定按照集中申报、统一受理、定期评审、年度考核等流程开展,定期由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要求。

据悉,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两年。定期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奖优汰劣,对考核优秀、良好等次的基地每年分别予以50万元、30万元经费支持。有效期满当年内可提出复审申请,根据其年度技术转移人才培训考核情况,由省科技厅依据《办法》规定进行复审。

文章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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