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公告:没做到这些!4月23日不得开学!

重要通知 达不到要求不得开学!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错峰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4月8日至12日,省教育厅由厅领导带队,组织11个督导组,对各地2020年高三年级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各督导组对照《河北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细则》及其他文件、政策要求,采取查阅资料、问询、实地检查等方式,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态度,对各高中学校开学条件进行抽查,督查指导各学校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严格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对于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巩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成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好。对于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开学。

统筹教学复课初期实行“零起点”教学

为做好疫情期间线上教学与复课后课堂教学的科学衔接,省教科所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基础教育教研部门及学校加强学情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统筹做好春季学期教学进度安排,防止盲目抢赶教学进度。

科学制定衔接方案

加强学情研究,科学制定衔接方案。要密切关注学生心身变化和学习状态,科学制定干预预案,采取疏导讲座、心得分享等方式,让学生感悟善待生命、维护健康的重要意义,养成体育锻炼、健康生活的习惯。要通过问卷访谈、诊断测评等方式,全面评估各学段学生疫情期间线上学习效果和质量,指导各学校查缺补漏、调整计划,确保课程教学目标顺利达成。

复课初期实行“零起点”教学

合理设定教学进度,实现教学方式有序衔接。要统筹做好春季学期教学进度安排,复课初期实行“零起点”教学,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内容已完全掌握的基础上,稳步开展新课教学,防止盲目抢赶教学进度而出现“囫囵吞枣”“夹生饭”的现象。

做好居家线上教学与学校课堂教学方式的有效衔接

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线上学习习惯的养成,指导学校认真研究制订疫情解除后返校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做好居家线上教学与学校课堂教学方式的有效衔接,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复课复学环境,快速进入高效学习状态。

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

创新发展方式,提高教学质量。要充分把握此次疫情期间线上教育大容量、全方位、整系统运用的契机,培训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现代信息科技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培育教育服务新形态,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要鼓励引导教育发达地区与薄弱地区通过信息化实现结对帮扶,以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要创新教研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教研新形态,促进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面跟踪评估开学后一个时期的教学衔接工作

意见提出,各市教科所(教研室)要建立教学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教学工作衔接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建立质量监控和评估指导机制,全面跟踪评估各县市区开学后一个时期的教学衔接工作,及时做出分析、予以指导。

确保安全  12项措施严格防控   

核验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开学

《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方案。要认真开展开学条件核验工作,各学校要对照开学条件核验细则从组织领导体系、方案制定、制度建设、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健康监测、物资保障、清洁消毒、隔离区域、重点场所管理、错峰返校、校园管理、教学准备等方面进行自查。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属地学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核验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开学。

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卫生防疫人员

各地要统筹做好医用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杀用品、隔离衣等防控物资储备,并为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卫生防疫人员,科学指导防控。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对学校公共场所地面、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对学校环境卫生全面整治,消除病毒媒体生物孳生环境;开学后,要每天对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至少消毒2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物品和器械如计算机、键盘、课桌、餐桌、仪器等定期消毒,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场所,防止二次污染。

滞留外地的教师要尽快返回学校驻地

关于返校工作,《通知》要求,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目前仍滞留外地的教师要尽快返回学校驻地,滞留外省的学生要尽快返回河北。

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复学前14天

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

各地各校要在返校前,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复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要加强对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发热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和近期有共同生活的从境外返回亲属共五类重点师生的排查管理,有关处置按照当地防控规定执行。

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各学校要对进出校园人员和车辆做好检查登记、体温监测、车辆消毒,确保不漏一车一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降低学生住宿密度

要严格住宿管理,利用未开学年级的宿舍资源,降低学生住宿密度,一人一床,脚对脚就寝。

加强对学生离校返家“两点一线”的管理

加强对学生离校返家“两点一线”的管理,提倡学生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学。

严禁面对面用餐

要严格食堂就餐管理,采取食堂送餐、错峰用餐、分散就餐等方式,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严禁面对面用餐,间隔距离要超过1米,鼓励师生自带餐具回办公室、教室、宿舍就餐,减少人员聚集。

合理调整教学计划

关于教育教学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有序开展网上学习情况摸底和诊断评估工作,精准分析学情,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课堂教学。各校对重点学生群体要制定个性化教学辅导方案,对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明确专人督促指导,做好网络教学方案。

上课必须佩戴口罩

实行小班教学

上课时师生必须佩戴口罩,学校实行小班教学。教师要强化备课、授课、辅导、作业批改等常规教学,同时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式,确保教学质量。要重视家校衔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鼓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要普遍开展战“疫”专题教育,认真上好“返校复学第一课”,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科学教育、信念教育、道德教育。

严禁提前开学

《通知》指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学生安全返校各项防控措施和复学准备工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禁提前开学、违规集中补课、学生提前返校,要严格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这些问题将按规定追责问责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学校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建立问题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落地、落细。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来源:河北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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