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年!滕州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始!

8月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会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张廷元参加会议,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国锋主持会议,住建局、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全市各开发建设单位、监理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负责人共约110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市住建局《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工程质量提升的重点工作,通报了近期我市房地产项目质量投诉的部分典型案例,并就开展为期一年的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立即动员部署开展住宅工程项目质量大排查和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完善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实施质量控制关口前移,严把建筑材料入场和使用前检验关,强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验收;落实住宅分户验收“一户一册”制度,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落实好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解决当前我市住宅工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质量问题。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回迁房等住宅工程质量,强化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我市住宅工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质量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和建设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住宅工程质量,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深刻领会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的重大意义,把防治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按照“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要求,健全住宅工程质量保障机制和控制体系,强化行业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形成主体实、来源清、台账明、制度全、监管强、处罚严的长效机制,实现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有效解决、质量投诉明显减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整体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和建设品质。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参建主体单位质量责任

1.突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各住宅工程建设单位要主动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建设,履行质量责任,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住宅装修、小区附属配套等其它专业施工原则上应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不得采用任何形式逃避监管。

2.强化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针对质量常见问题制定有效的技术控制措施和施工方案,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及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履行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完善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

3.强化监理单位工程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工程质量监理责任,要针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制定有效的质量控制关键措施,严禁旁站、见证过程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实施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关口前移

1.严把建筑材料入场和使用前检验关。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制度,严禁在预拌混凝土中加水,严禁代制作、代养护预拌混凝土试件等行为;严格落实钢筋、模板分项工程验收制度,控制混凝土施工工艺,避免混凝土质量缺陷、楼板开裂,以及梁柱与墙板交接部位混凝土浇筑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强化建筑材料、设备的信息进场采集和使用、安装前的检验,确保质量真实可靠可溯。

2.严格工程验收关。施工单位应将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的自检工作做细、做实,自检数据应与工程实体质量相符;监理单位应加强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及时发现不合格项,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避免遗留质量隐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验收。

3.落实住宅分户验收“一户一册”制度。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枣庄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枣建质监字[2013]45号)和《枣庄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成立分户验收工作组,进行全数检查和实测实量,并做好标识,验收工作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完成后应逐户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相关单位盖章后张贴于户内醒目位置。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住宅项目交付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三)强化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防治

1.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渗漏防治相关标准规范,对容易产生渗漏问题的细部节点做好加强处理。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质量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技术标准》(DB37T5157-2020)、《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L20J905),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特别针对卫生间干湿区、门窗、外墙、阳台渗水,以及外墙保温板及饰面层脱落等质量常见问题,必须以使用功能为导向,考虑最不利使用工况,从设计、施工、验收等不同环节加强质量管控。

2.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范围和期限履行保修义务;住宅工程交付上房后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对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的工程质量缺陷和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维修,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进行验收。施工单位不按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住宅全装修严格落实样板房制度。建设单位在楼盘销售前建造样板房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在销售楼盘内建造实体装修样板房,向购房者展示交房标准及样板房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样板房须与设计、销售合同内容保持一致,住宅交付不能低于样板房工艺、质量和标准。实行全装修形式交付的住宅工程,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切实落实好分户验收制度,加大装修质量细节检查,把好住宅交付前的质量关。

三、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住宅与房地产业科、行政执行科、信访投诉中心、市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开发办)、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质监站)、市工程建设监理技术服务中心等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各单位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质监站)要加大对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的监督检查,对质量问题整治不力的报市住建局进行处理;要加强全装修项目室内装修质量的监管,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项目,依法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责任人一并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问题约谈、通报、曝光机制。市住建局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群众投诉较为集中、解决质量投诉问题不及时、存在重大信访维稳风险或被媒体曝光的项目,主动约谈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依法严厉打击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对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和曝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形势根本性好转。

(三)加强执法联动,健全信用惩戒制度。市住建局将采用日常检查、专项抽查、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集中的项目或企业挂牌督办,加大查处力度,提升监管效果;加快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研究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等方面信用分类监管的方法,切实加强管理。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1日

相关知识

为期一年!滕州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始!
注意!广州将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为期一年
广东: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渗漏开裂未解决不得竣工验收
广东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渗漏开裂未解决不得竣工验收
广东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 渗漏开裂未解决不得竣工验收
济南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拒不整改将被联合惩戒
临高启动为期2个月的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打击砂源运输
住宅渗漏、开裂问题未解决不得竣工验收!中山将开展专项整治
华润置地拟融资2亿美元 为期一年
广东上半年住宅质量投诉近4000宗! 墙面渗漏、空鼓问题突出

网址: 为期一年!滕州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始! http://m.zx3q.com/newsview138956.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