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7月26日,民政部在贵阳召开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会暨民政工作年中分析视频会。会议强调,当前正值汛期,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防止群众因灾致贫返贫。

资料图:河流水势凶猛。 肖乐峰 摄

会议强调,要正确把握当前形势任务,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要以防“漏保”为重点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主动重点摸排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中尚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人群以及其他潜在救助对象,确保无空白、无遗漏、无死角。要落实落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政策,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农民工等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时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要用好用足特困人员供养、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各项民政政策措施,支持贫困地区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服务设施建设。要研究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与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的思路和措施,不断编密织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兜底保障网。

会议要求,要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持续抓好民政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下半年,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定位,更加突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完成已经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完善面向各类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制度,兜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底线。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困难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健全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基本社会服务制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二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壮大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三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筑牢民政事业发展根基。推动民政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民政服务。

四要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引领和保障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持续从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民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此外,会议强调,当前正值汛期,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防止群众因灾致贫返贫;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加强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保障服务机构和对象安全;发挥广大城乡社区组织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在防汛救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助。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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