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正在发放

记者昨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正在发放2020年6月价格临时补贴,预计8月7日之前完成发放工作。

6月份补贴范围和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6月份登记在册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6月份的补贴标准以现行联动标准为基础提高1倍,对于同属多个保障对象范围的人员按其享受的单类最高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中心城区(含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的城市低保对象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补贴标准为175元/人;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的城市低保对象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补贴标准为155元/人;农村低保对象补贴标准为123元/人;农村特困人员为204元/人;荆门中心城区的城市特困人员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标准为349元/人;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的城市特困人员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标准为310元/人;荆门中心城区和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补贴标准分别为306元/人和277元/人;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补贴标准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另行制定。

今年1至4月,我市实际发放价格补贴5532.9万元,惠及318753人次,5月份预计发放1027.2万元,惠及814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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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密切相关,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指在向困难群众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救助金的基础上,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额外发放一笔补贴,这项补贴就是价格临时补贴。

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全国)、5.5%(湖北)。

今年6月,我市CPI同比上涨3.4%,CPI中的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2.3%。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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