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原则同意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

2020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原则同意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区块链建设工作的函》,原则同意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作为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已搭建了较为完善的股权登记托管和交易转让基础设施,在全国率先实现企业网上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和股权变更,并实现了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联动,正在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共同推进多层次股权市场后台一体化试点。2017年11月,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共同推出了区域性股权市场中介机构征信链,着力建设标准统一、无法篡改的中介机构执业信息共享征信区块链,是行业内第一个正式上线的区块链应用项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已服务全市非上市股份公司一千余家,为9家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托管,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家,民营银行1家,直销银行1家,村镇银行6家,托管总股本210.73余亿元。

下一步,市金融监管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好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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