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保定楼市年中策丨大事件篇:疫情下“房住不炒”基调未变

一、2020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大事件盘点  

1月1日 央行决定2020年1月6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1月6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也是自2019年以来,央行第四次祭出降准。央行开年全面降准,给房地产行业带来积极影响。

1月17日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级新区严禁大规模无序房地产开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于房地产方面也有一定的描述。主要体现在要探索高品质城市治理方式,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严禁大规模无序房地产开发,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

1月26日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发布行业倡议 建议开发企业暂停售楼处销售活动

为有效预防肺炎疫情蔓延,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并全行业发出倡议。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暂时停止售楼处销售活动,待疫情过后再行恢复。

2月19日 央行接连发声:房住不炒仍是调控政策主导方向

央行发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执行报告中,再次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在央行表态的同时,财政部、统计局等多部门也纷纷发声,重申“房住不炒”定位。

3月12日 国务院放权省级政府建设用地审批,赋予地方用地自主权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全文主要为两方面内容:一是,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4月9日 发改委:督促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国家发改委:发布《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文件提出,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等。

4月14日 加大改造力度 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9万个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今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比去年增加一倍,重点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

5月1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对住房领域提及了三项内容:一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二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三是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5月18日 自然资源部: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

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称,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同时要求因地制宜加快开展地籍调查,确保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5月22日 政府工作报告再提“房住不炒” 业内:稳市场是导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提“房住不炒”,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据了解,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房住不炒”后,2019年并未提及。

6月22日 LPR两月未变释放哪些信号?房地产政策仍保持谨慎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6月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两个期限品种报价均与上个月持平。预计下半年,货币政策边际宽松的政策并不会发生改变。

二、2020年上半年保定房地产大事件盘点

1月10日 保定非住宅用地和划拨住宅用地上建设住宅等房屋登记办法及解读

保定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保定市非住宅用地和划拨住宅用地上建设住宅及配套商业等房屋登记办法”及其政策解读。通知显示,为解决占用非住宅用地中部分土地或占用划拨住宅用地建设的住宅及配套商业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遇到的问题,规范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管理,加强居住用地规划、土地供应和不动产登记的衔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保定实际,制定本办法。

1月16日 2020年保定市政府工作报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保定市公布了“2020年保定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未来保定房地产市场发展,在2020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中提到,新的一年要持续推进专项整治。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变相预售、炒楼房、炒地皮等不法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让老百姓放心买房、安心住房。

1月31日 保定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暂停经营场所销售等活动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2020年2月9日24时前,保定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暂停经营场所销售、咨询和经纪等营业活动。鼓励通过网络、电话、微信、QQ等方式开展经纪活动,减少人员接触,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2月25日 保定出台土地新政抗疫:调整出让方式 可延缴土地出让金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疫情期间,调整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已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现场挂牌、拍卖出让的,可以根据防控疫情的形势和需要,报政府批准后,中止出让程序,待疫情消除后继续出让;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招拍挂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按30%比例缴纳,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剩余50%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但必须一年内缴清。

3月11日 保定住建局:缓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压力、促进住房交易和消费

在疫情防控期间及疫情结束后的6个月内,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可依开发企业申请,前移一个节点拨付预售资金。开发项目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预售监管资金的5%。

在此期间,开发企业应确保将预售资金及时支付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到期的银行贷款或与防疫防控相关的支出。同时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房地产开发项目,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有关条款,可顺延交付期限。

3月13日 保定应对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并明确具体的缓缴及补缴方案的情况下,填写《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方案》向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在疫情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偿还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逾期处理或报送征信部门的,予以调整。

3月19日 河北省住建厅建立“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

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建立“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要求各地及时发布“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信息,并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引导群众选购“五证齐全”的商品房。

3月23日 保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如何复工复产?住建局发布政策明白纸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复工复产政策明白纸”,发布相关规定: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建筑工程复工的批准手续,复工改为报备制;支持施工企业优先本地用工;鼓励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互联网、电话、微信等线上平台进行售房咨询、中介服务和销售。

3月30日 保定公布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任务 涉及12区县164小区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保定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任务。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任务涉及保定市12个区县,共计164个小区,31517户。其中,保定五区共涉及116个小区(竞秀区25个,高新区7个,莲池区43个,满城区2个,清苑区1个,徐水区38个)。

4月16日 保定市住建局发布《保定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试行)》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保定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就申请条件、资金筹措、申请人、可行性论证等方面做出规定。

4月21日 保定市城镇地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在保定市城镇地区(不含涿州市),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随迁。

在涿州市城镇地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同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本人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随迁。持燕赵英才卡A卡、B卡人员和持范阳英才卡人员,可在涿州市城镇地区办理常住户口。

5月13日 保定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费项目清单公布:公租房7元/㎡/月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保定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费项目清单”。其中,廉租住房家庭保障面积标准内按1.25元/m2/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此项租金免除),超出部分的租金按6元/m2/月。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7元/㎡/月。

5月18日 保定市住建领域企业及人员黑名单 含多开发公司、经纪公司

保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保定市住建领域企业及人员黑名单公示”。保定多个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房产经纪公司上黑榜。其中,多个开发公司因“发生违法发包行为”,“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等违法行为”上榜,包含保定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市宏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市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6月2日 保定市6-7月开展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商品房预(销)售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常态化防疫和复工复产双推进,双胜利。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

6月5日 保定市深入开展主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违法占地集中整治行动

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升城市形象品位,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行动,对我市主城区二环、三环、107国道、高速引线等主要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2009年以来违法建设的商业、驾校、大型停车场、“小散污企业”等违法占地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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